发布时间:2023-06-20 10:55:36 人气:257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菏泽市单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单县养猪场无害化处理项目(五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菏泽市单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单县养猪场无害化处理项目(五场)
建设地点: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蔡堂镇杨平楼村西北单县五场场内
建设单位:菏泽市单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项目验收报告表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20日-2023年8月20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许经理
联系电话:13140223229
(已压缩)5场验收意见SKM_C364e23111018450.pdf